【党建时评】以“权责清”助力“鼓干劲”——四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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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凌云
近年来,党中央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,要求规范明晰基层权责,建立健全职能清单,规范工作机制、挂牌和证明事项……我市各级各部门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,进一步明确基层治理权责、厘清责任清单等做法,让基层治理更有效,服务群众更有力。
基层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根基,是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。为基层减负,就是助力服务“加速”,推动干部“扛责”。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,为基层减负要明确权责,不能什么事都压给基层,基层该承担哪些工作,要把职责范围搞清楚。
基层工作既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,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。如果权责模糊、权责错位,就易导致基层干部该干的事没干好,不该干的事又疲于应付推不掉,权责处于“模棱两可”状态,工作自然就处于“超载负荷”状态。因为权责不明晰,还很有可能导致群众有误解、干部没靶向,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,助长不担责的歪风与邪气。
曾几何时,一些基层干部反映,边界模糊、权责不明是减负面临的强劲“拦路虎”。有多大的权力,就承担多大的责任。一些地方将权责下放给基层的同时,却没有为基层提供必要的人、财、物、权等资源,不仅增加了基层负担,而且耽误了群众办事效率,不少干部长期处于“小马拉大车——有心无力”的状态。
权责清,方能任务明。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规定》),体现了鲜明的政策导向。如,《若干规定》作出“省级党委和政府指导本地区立足实际建立健全乡镇(街道)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开展清理规范,加强清单动态管理,推动责权一致、责能一致”等规定,为乡镇(街道)理顺部门间权责体系和上下级权责界限提供了制度依据。
权责一致,是公共事务得以有效治理的重要支撑。各地区各部门需力促有责有权、职责明细、责权对等、权责匹配,推动资源、服务、管理下沉,让基层有精力、有能力为老百姓办实事、解难题。
破解因权责失衡而加重基层负担的困局,还需从“权力”与“责任”双重角度去探索解决路径。
一方面,要明确权责边界,合理构建“纵横清晰”的权责关系,以“责任清”促“负累轻”;另一方面,为基层赋权,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建设,制定一套既符合法律规定,又贴合地方实际,同时又具可操作性的“治理清单”,避免事项“层层转移”、基层无奈“兜底”,才能大大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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